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参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0〕59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20年度阳泉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注册地在我市,满足下列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可参加阳泉市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
(一)2019年、2020年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产值需达到2亿元以上,其余专业类别资质需在本类别中排名靠前。
(二)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近两年内未发生过一般等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四)企业社会信誉良好,市场行为规范,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申报材料
(一)《阳泉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应包括近两年发展的成绩,申报理由和优势,对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三)2019、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网络快报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五)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良工程证明材料。
(六)企业近两年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执行情况证明材料。
(七)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八)企业近两年在建或已完工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九)企业近两年科技进步相关奖项或成果证明材料。
(十)具备装配式、绿色建造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按顺序白皮胶装,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各一份。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原件,按现行资质管理权限报所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属地注册企业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通过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在资料上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在申请表上填注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将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局;市本级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局。
(三)市住建局将成立骨干建筑业企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郗文保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梁明副局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各相关管理单位人员组成。评审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王会光担任。审查完成后,审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阳泉市2020年度骨干建筑业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阳泉市骨干建筑业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自公布之日起,“骨干建筑业企业”称号有效期两年,荣获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在有效期内将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享受政府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二)申报企业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有不良信息记录,如有投诉举报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选资格。
(三)已评选为“骨干建筑业企业”称号的建筑业企业,如在本年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不良信息,有投诉举报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骨干建筑业企业”称号。
(四)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取消本次评选资格,两年内不受理其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申请,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各初审部门及市本级企业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阳泉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