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创新生态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我市《建立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奖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阳科发〔2019〕33号),引导企业强化科技研发投入(R&D),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0(已提交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调查摸底资料的不再重复提交)、2021年度阳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阳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0、2021年度有科技研发投入的企业;

  2.企业具有健全的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有研发费用财务单独核算制度,便于申报核实;

  3.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符合科技研发经费认定条件。

  二、奖励额度

  对于符合奖励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当年企业单体投入与政府汇总投入等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具体奖励名额和额度按照本年度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认定程序

  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初审,并向市税务、统计部门采集企业研发费用信息数据核对,初步拿出拟奖励企业名单后,再由委托的第三方到相关企业实地核查,出具评价报告,提出奖励名单及依据,报请市科技、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给予奖励。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阳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表》;

  (2)相关附件: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完税及其他证明。

  2.印证资料:

  (1)企业用于研发的支出以及项目经费支出的相关证明:2020、2021年度企业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方面,产生的相关文本资料、支出支票等;

  (2)创新成果证明:新产品、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相关材料;

  (3)其它证明:企业承担纵横向承担项目、课题的文件,企业自主研发内部立项文件及其他证明研发投入的材料。

  3.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2020、2021年度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共4册),签章齐备后送至指定地点。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12日-5月10日

  地点:市科技局评价科(科技大厦1304房间)

  六、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不支持企业非科技创新活动,如法定认定、执法检查、强制检测等。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2.申报企业所填报的信息应与相关证明信息一致,如有变化,应在《申报表》“其他事项”一栏中予以说明;若企业名称自高企认定后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后发生变更,或者其他需填报的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应在《申报表》“其他事项”一栏中予以说明。

  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确保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政策落地落实。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刚 苏耀杰

  联系电话:6699012

  电子邮箱:yqskjjpjk@163.com

  附件:阳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表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