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经开区创新生态促进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优化“湿地型”创新生态,高质量布局建设一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参照《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0]64号),结合我市实际,阳泉市科技局制定了《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21号)。现就组织申报市技术创新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科研实力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组建,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鼓励牵头单位与省内外高校院所、上下游优势企业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创新发展。

  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面向影响我市长远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型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围绕碳基新材料、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建材、信创产业、车城网、5G深度应用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布局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请建设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阳泉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

  (三)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五)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安全、违法失信情况。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1),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按申报内容依序整理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报送时间。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集中申报和日常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首批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平台基地与人才团队科

  通讯地址:阳泉市城区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1306室联系电话:0353-6699014  0353-6699061

  电子邮箱:yqkjptrck@163.com

  附件:1.《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2.《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8日